欧盟:不对自我消耗不超过30kW的光伏收费 欧盟理事会、议会和委员会正在重新谈判欧盟现行的可再生能源指令(指令2009/28/EC),对自我消耗光伏收费的规定可能将会有改变。 与会者上周三同意,取消针对自我消费和直接线路连接的歧视性收费和阻碍性监管框架。该指令将专门针对30kW容量及以下的可再生能源系统。 根据欧盟理事会的公告,这一指令旨在为家庭用户的自我消费创造一个清晰稳定的监管框架。在此之前,各方已同意加大对欧盟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力度,以便在2030年达到32%的目标。而可再生能源利益相关方的目标则更高,如德国太阳能工业协会BSW-Solar就表示其目标是35%。但无论是哪个目标,在能源、热力和移动部门中增加光伏的使用量均十分必要。 与目前活跃的可再生能源指令相比,自2009以来实施的储能利用改革迫在眉睫。新的指令将通过对家庭使用的储能加收额外的电网收费来废除双重征税。 这一新指令还需欧盟理事会和欧盟议会各自召开会议正式确认。在这此后,欧盟的成员国将在18个月内将该指令纳入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