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环保执法检查再亮剑 这次轮到水污染防治法、可再生能源法这两大领域 日期:2019-02-21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浏览:530 评论:0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委员、专职常委程立峰表示,“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6部法律执法检查中就有两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法律。” 与此同时,程立峰也透露,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可再生能源法两部法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并开展水污染防治情况的专题询问。 想必很多环保人对于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地方专项督察、大气污染强化督察、环保“回头看”等一系列绿色风暴仍记忆犹新,而全国人大常委会也相继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和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据了解,检查报告已经先后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在蓝天保卫战的影响下,大气污染防治成为重中之重,尤其是每年秋末开始,北方供暖矛盾更是凸显出了很多问题。2019年,法律实施情况检查重点增添水污染防治法和可再生能源法,并不令人意外。 作为今年执法检查的亮点之一,环资委将试行引入第三方评估——委托中国工程院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评估研究,提交评估研究报告,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做补充和参考。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水污染防治法经过修订(全文链接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改】),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回顾水污染防治法修订版,其更改的内容共56项,重点关注:河长制写入水污染防治法、与排污许可证制度紧密对接、逐步向水环境综合治理靠拢、处罚金额提高、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等内容。 2019上半年,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会着重强调饮用水安全保障制度,标准、规划、监督管理制度,重点流域、湖泊水污染防治措施等的落实情况。 而进入下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安排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推进清洁能源使用、拓宽清洁能源消纳渠道,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推动可再生能源优先上网等情况,推动可再生能源法贯彻实施等。 可再生能源法,2005年通过,2006年实行;2009年修订,2010年实行。其有利于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适应全球能源消费结构调整,保护环境,并且助力高质量经济发展目标实现。 中国人大网还保留了2013年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的专题页面,当时有人评价这次执法检查“恰逢其时”。执法检查组当时也表示,高投入、高能耗、高排放的传统发展方式需要得到根本转变,过度依赖传统化石能源的生产和消费方式也需要进一步被清洁能源替代。能源资源供需矛盾尖锐,贯彻落实好可再生能源法至关重要。 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再启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对于光伏、风电、生物质能、垃圾焚烧发电、核电、氢能、新能源汽车、页岩气、天然气、可燃冰、地热、海洋能、热电联产等众多环保产业市场来说都是个好消息。 目前,光伏和风电发展即将实现平价上网目标,核电技术迈入国际第一梯队,可燃冰开采迎来了重大突破,新能源汽车发展如火如荼,生物柴油市场适应度良好......一系列成果都在等待检验。而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无疑是夯实责任,扩大战果的又一契机。 接下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法律知识问卷调查、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立法和监督并重、法律和舆论结合等方式铺开2019年两大执法检查。